关于毕业设计开题报告及初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教务科:
为加强毕业设计过程管理,促进学生尽早进入课题,提高毕业设计水平,经教务处研究决定,自2006级起,在毕业设计初期,学生必须撰写开题报告(格式见附件)。学生可通过教务处教学管理系统“资料下载”-“实践教学”-“毕业设计管理办法”或“毕业设计相关表格”查看毕业设计有关内容。
毕业设计初期检查采取院级自查和校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3月初通知。
教务处
20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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