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1学期大面积课程期末考试及重新学习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8 15:48      发布人:文阳      访问:11627

校内相关单位及人员:

本学期大面积课程期末考试及重新学习考试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12日进行,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务安排

1.“大学物理Ⅱ”“大学物理实验Ⅰ”“通用英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线性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微积分Ⅰ”“微积分(文)”“微积分(上)”“数学(文)”“军事理论”“现代工程设计制图”“微处理器系统结构与嵌入式系统设计”“信号与系统(含B)”分别由开课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军事教研室、机电学院、电子学院、信通学院教务科负责印制、分装、送、发、收试卷。由楼层巡视人员提前半小时到清水河校区教学楼A区1楼教师休息室、沙河校区第二教学楼教师休息室领取试卷;

2.“大学物理Ⅰ”“电磁场与波(含B)” “电路分析与电子线路” “微积分Ⅱ”“数字逻辑设计应用”“英语限选类”“信号与系统(含B)”等重新学习课程单独安排考试。其中,由教务处负责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分别由物理学院、电子学院、数学学院、自动化学院、外国语学院等开课学院负责印制、分装、送、发、收试卷,安排监考老师;

3.相关学院根据统考课程考试安排表派出工作负责、有一定监考经验的监考教师和楼层巡视人员,并在2023年12月27日前将统考课程的监考人员安排到位,同时书面通知监考教师和楼层巡视人员;

 4.监考通知要有准确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编号、到达考场时间。

 二、参考学生

1.每位考生可以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查到相关考试安排,也可以在附件中进行查阅;

2.学生凭两证(学生证、带照片的校园一卡通、身份证、准考证中任意两证)参加考试,返校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不能参加考试;

3.英语听力考试自带耳机及电池;

4.学生自带2B铅笔和橡皮填涂机读卡;

特别提醒: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及规定以外的物品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请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属于严重作弊行为,将受到严厉处分。

三、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必须提前检查考生证件,证件检查结束前不能发试卷;

2.监考教师必须按要求板书关于考试纪律的“重要提示”,并向学生宣读;

3.监考教师必须对整个考场进行检查、巡视,防止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尤其要防止发生有严重后果的作弊;

4.楼层巡考人员除负责领、收试卷外,还有责任指导、协助监考教师维持考场秩序并监督监考工作认真执行。

四、考试安排

 

五、学院专业课考试安排

本学期各学院专业课程的期末及重新学习考试安排,请关注各学院公告。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所有应考同学。

六、考风考纪

学校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和考务管理工作的力度,严肃处理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和考务工作中的失职、违规行为。请各学院精心组织各项考务工作,请各位监(巡)考教师认真监(巡)考,请广大考生认真复习、精心备考、诚信参考,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好成绩。

特此通知。

附件:2023-2024-1期末大面积课程应考学生名单(含重修)更新.xls

 

 

 

教务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