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通知〔2025〕19号
各校内相关单位及任课教师:
为加强教学纪律,保证课表执行的严肃性,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调停课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课表是依据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制定的,是组织与实施教学的重要依据,是按时按进度完成教学计划的重要保证,课表一经排定,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课表上课,原则上不允许调停课,遇特殊情况确需变动时,应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二、适用范围
调停课包含:因故更换任课教师;因故变更上课时间或上课地点;因故停课;因故造成授课学时不足需要安排补课。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可按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
1.任课教师确因病无法达到正常上课条件(应提供相关病情证明,不占调停课次数统计);
2.任课教师因公参加会议或处理学校、部门、学院的有关紧急事务;
3.任课教师工作调动、公派出国或参加学校要求的进修、深造等;
4.任课教师因参加重要学术会议并担任重要角色的(大会组织者、主要报告人等)或因重大科研项目申报、验收等无法更改时间的重要科研活动(本人为项目负责人);
5.任课教师因家中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包括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无法正常上课;
6.任课教师因课程内容、教学条件或授课需求等原因,确需改变上课时间或地点。
三、办理流程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控制调停课次数,严格审核教师的调停课原因及相关材料,确有必要方可签字批准。学校将统计分析各教学单位调停课情况,纳入年度本科教学工作激励约束考核。
教师调停课按如下流程办理:
1.教师申请。任课教师原则上需提前三天以上办理调停课手续。申请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会议通知、病情证明、科研项目证明、学校派出证明等)。
2.学院、学校审批。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申请调停课,原则上经教师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如因科研相关事务,还需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学院初审后,由教务处复审。审批通过后,由学院负责及时通知学生。
3.突发情况处理。因突发事件无法提前申请的,教师应立即向学院报告情况,学院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并通知上课学生,并事后三日内补办手续。
因国家法定假日或学校重大活动需统一调停课的,按学校发布的通知执行。
四、违规行为处理
对未履行正规手续私自调停课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及教学管理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至全体任课教师及相关人员,共同维护良好教学秩序。
教务处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