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优秀本科生申请课程免听或免修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30 09:47      发布人:教学运行及考务办公室      访问:1559

教务处通知〔2025〕20号

   

   为进一步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因材施教,创造优秀本科生自主掌握学业进程、自定学习节奏的条件,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关于优秀本科生自主掌握学业进程、申请课程免听或免修管理办法》(校教〔2023〕174 号)精神,现就优秀本科生申请免听或免修取得课程学分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免听免修清单。各开课学院需在本学院网站公布“不宜免听或免修的课程清单”(并及时更新)及学院免听免修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2.申请条件。凡拟申请免听或免修的学生须满足《电子科技大学关于优秀本科生自主掌握学业进程、申请课程免听或免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的申请条件。

   3.申请时间。学生申请下学期课程免听或免修的,应于本学期第19周星期五前(教学周次信息详见教务处网站-常用信息-成电校历)填写《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免听申请表》(详见附件2)或《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免修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提交至所在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4.学院审核。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汇总交至开课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开课学院依照校教〔2023〕174 号文件,根据需要组织相关课程组或任课教师进行考核或考试并将考核或考试结果告知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于下学期第一周星期五前将结果告知学生,并将《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免听/免修汇总表》(详见附件4)及“不宜免听或免修的课程清单”报教务处备案。

   5.审核通过。获准免听或免修的学生,其盖章有效的申请表分别由学生、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留存。获准免听或免修的学生要按照校教〔2023〕174 号文件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

   6.平时成绩。课程组或任课教师需根据校教〔2023〕174 号文件精神组织考核或考试,并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等。

   7.特别提醒。学生未获批准免听而不按时上课的,按旷课处理;未经批准,不允许学生擅自免听课程。

如需咨询课程相关问题及办理流程中遇到困难请联系所在学院教务科(联系方式详见学院网站)。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学校教务处刘老师,联系电话:028-61830074。

   特此通知。

 

附件1:校教〔2023〕174号-关于印发《电子科技大学关于优秀本科生自主掌握学业进程、申请课程免听或免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免听申请表.docx

附件3: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免修申请表.docx

附件4:本科生免听、免修课程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