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通知〔2024〕21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新开课、开新课管理规定》(校教[2024]65号)和《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加强双语教学的若干意见》(校教通知[2005]163号文件)文件精神,现对2024-2025-2学期新开课/开新课申请及双语教学备案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开课、开新课申请
(一)申请条件
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任课资格及基本要求见《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新开课、开新课管理规定》(校教 [2024]65号)。
(二)开课流程
1.新开课流程
(1)拟新开课教师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提交新开课申请表、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其中,未承担过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还需提交助教工作情况表及考核结果。
(2)学院(部、中心)审阅申请材料、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试讲评议。审核通过,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开课。审核不通过的教师不能安排该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2.开新课流程
(1)新开设通识教育课程、素质教育选修课:由拟开新课教师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提交申请表、选用的教材、本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的完整教案等。学院(部、中心)审阅申请材料、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试讲评议。审核通过,提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通识教育委员会审核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开课。
(2)新开设公共必修课、专业教育类课程:由拟开新课教师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提交申请表、选用的教材、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等。学院(部、中心)通过党政联席会或院级教学指导分委会论证课程开设的必要性,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试讲评议。论证与审核通过,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开课。
(三)提交材料
各学院(部)于11月21日前,提交如下材料的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档:
1.新开课提交材料:
(1)《电子科技大学新开课申请表》(学院领导须签字并注明是否同意开课);
(2)《电子科技大学课程试讲记录表》(须提供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
(3)《电子科技大学新开课一览表》(学院领导须签字);
(4)教案及教学大纲(仅提供电子版);
(5)未承担过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还需提交助教工作情况表及考核结果;
(6)未承担过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按照学校人力资源部要求完成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完成培训但尚未取证等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2.开新课提交材料:
(1)《电子科技大学开新课申请表》(学院领导必须签字并注明是否同意开课);
(2)《电子科技大学课程试讲记录表》;
(3)《电子科技大学开新课一览表》(学院领导必须签字);
(4) 完整的教案及教学大纲(仅电子版)。
为保证开课质量,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新开课或开新课不能超过1门。
二、双语教学备案
2024-2025-2学期所有双语教学课程需备案,于11月21日前提交《电子科技大学2024-2025-2学期双语教学一览表》的电子档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档报送教务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静
电话:61830773
地址: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0
附件6:关于印发《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新开课开新课管理规定》的通知.doc.pdf
附件7:电子科技大学 2024-2025-2学期双语教学一览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