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管通知[2023]2号
为进一步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因材施教,创造优秀本科生自主掌握学业进程、自定学习节奏的条件,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关于优秀本科生自主掌握学业进程、申请课程免听或免修管理办法》(校教〔2023〕174 号)精神,现就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生申请免听或免修取得课程学分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各开课学院需尽快确定本学院不宜免听或免修的课程清单,及时向学生公布,并于2023年秋季学期第三周星期五前将清单报教务处备案。
2.凡拟申请免听或免修的学生须满足《电子科技大学关于优秀本科生自主掌握学业进程、申请课程免听或免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的申请条件。
3.鉴于本次是首次根据管理办法开展此项工作,本次凡申请免听或免修的学生应于2023年秋季学期第一周星期日前填写《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免听申请表》(详见附件2)或《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免修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提交至所在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汇总交至开课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开课学院根据需要组织相关课程组或任课教师进行考核或考试并将考核或考试结果告知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于第三周星期三前将结果告知学生,并于第三周星期五前将批准免听或免修课程汇总情况报教务处备案,提交《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免听/免修汇总表》(详见附件4)。
4.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的以后学期,学生申请免听免修的,应于当学期第19周星期一前提交申请表,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组织考核或考试,于下个学期第一周星期日前将结果告知学生,并于第二周星期二前将批准免听或免修课程汇总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5.获准免听或免修的学生,其盖章有效的申请表分别由学生、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留存。获准免听或免修的学生要按照校教〔2023〕174 号文件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
6.学院教务办公室需根据校教〔2023〕174 号文件仔细审核学生的申请,并根据需要组织考核或考试。
7.课程组或任课教师需根据校教〔2023〕174 号文件精神组织考核或考试,并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等。
8.学生未获批准免听而不按时上课的,按旷课处理;未经批准,不允许学生擅自免听课程。
同学们如需咨询课程相关问题及办理流程中遇到困难请联系所在学院教务科(联系方式详见学院网站)。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学校教务处尹老师,联系电话:61830074。
特此通知。
1.关于印发《电子科技大学关于优秀本科生自主掌握学业进程、申请课程免听或免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