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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申请

发布时间:2024-10-16 10:51      发布人:张冲      访问:10423

 

  学生因急、重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参加已安排的考试,需提供相应完整、充分的证明材料,并在考前申请办理,审批全部通过后方可缓考。经批准缓考的课程与下学期初的补考同时进行,且无法再次申请缓考,缓考成绩按实际成绩录入。

 

受理时间:

期中、期末考试之前(重新学习、素质公选课、创新学分考试不缓考)

 

受理科室:

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教务处教学运行及考务办公室(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2,联系电话:61830398)

 

办事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线上申请(考前四小时截止申请)

   登录网上服务大厅—>教务系统—>课程管理—>缓考申请—>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审核—>教务处教学运行及考务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完整的缓考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留存。
   自己选择需要申请缓考的课程,写明理由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未在系统进行排考的课程不能使用线上申请,须线下申请缓考。

 

二.线下申请

学生下载《缓考申请表》(附件1)

填写缓考理由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

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审核并签署意见

教务处教学运行及考务办公室审核并签署意见

学生对申请和材料做双面复印多份分别交教务处、任课老师和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缓考须在考前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教务科及学校教务处审核。确因突发疾病不能提前办理的,须在考前联系学院教务科进行报备,且须在课程考试后五个工作日内补办缓考手续。

2.申请缓考需附相关材料

(1)因病缓考

门诊患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带有医院公章的病情证明;门诊或急诊挂号单或发票;门诊或急诊病历;处方笺或检验、检查报告单(所提供的材料需为当天就诊时间)。

住院患者提供以下材料:带有医院公章的病情证明;入院证;入院押金条。

其它不能证明疾病与考试时间冲突的,不予缓考。以上材料合成一个PDF文档,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如到省外医院就医的,除提供完整的病情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学校至医院的行程单。材料不全或无法证明是本人的,驳回申请

(2)竞赛缓考

因参加学校规定的竞赛等活动,需提供活动组织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科技竞赛需教务处实践科先审核;体育竞赛需体育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其他竞赛由对口单位出具证明。

(3)家人病重、病危、去世等家庭原因

需提供相关病情证明材料及个人详细的申请书,需学院学生副书记签字,盖学院公章。

(4)考研缓考

提供报名表,可缓考考前三周的课程,总科目不超过3门,考研缺考则缓考无效。详见每年教务处通知。

(5)GRE/雅思/托福等外语语言类考试缓考

由学生提供准考证及缴费信息;

考试地点在成都:考试前后1天可缓考,总科目不超过3门;

考试地点在外地:考试前后3天可缓考,总科目不超过3门。

(6)参加其他高校夏令营缓考

可申请夏令营期间及前后一天的缓考,需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入营通知、活动安排、行程证明。

(7)与自身其他校内教学计划的考试冲突,提供相关考试信息证明。

(8) 其它原因申请缓考的,原则上不予通过。

3.期末考试缓考安排在下学期相同课程的补考时间,不再另行通知学生本人。

4.缓考提供虚假材料的属于个人诚信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缓考资格,并按照《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附件1:缓考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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