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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1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专项项目建设周期及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专项项目验收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 时间

(一)项目自评与承建单位审核

即日起——2026年9月30日。

(二)校级验收

2026年10月——12月。

二. 范围

2025年立项项目和还未验收的2024年立项项目。

三. 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项目建设合同书》约定建设内容进行自查,完成各项验收材料准备。

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材料有:《项目建设合同书》、《自评报告》、《实验大纲》、《实验教案》、《实验指导书》、《标准实验报告》和教学支撑材料。若是挑战性实验,《标准实验报告》和《实验指导书》可使用挑战性实验的模板,请见附件1和附件2。同时,还需准备设备的教学支撑材料(如设备的使用记录、学生的实验报告等)在评审当日提供给评审专家。其他材料,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自选。

(二)项目承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待验收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核。

四. 材料提交

(一)提交清单

1. 提交《2024-2025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待验收项目自查情况表》(附件3)电子档。

2. 提交《自评报告》(附件4)签字盖章纸质版。

3. 提交实验文档(含实验大纲、实验教案、实验指导书和标准实验报告等)电子档。

(二)提交时间

请承建单位教务科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本单位待验收项目的验收材料电子档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自评报告》需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

五. 其他

根据本科教学实验室的建设周期约定,原则上,本次公布的所有待验收项目均应进行验收。如个别项目有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项目负责人需向教务处提交纸质版《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实验室建设专项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5)。

六. 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清水河校区主楼B2-310A

联系电话:夏青,61830772或QQ:269588600

指定邮箱:xiaqing@uestc.edu.cn

附件1:【挑战性实验报告】(2021版).docx

附件2:【挑战性实验指导书】(2021版).docx

附件3:2024-2025年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专项待验收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专项项目验收自评报告(2020版).doc

附件5: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延期验收申请表(2020版).docx

教务处

2026年9月1日